各相关二级单位:
为做好2025年度学校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工作,提高学校基础设施维修改造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,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制度,现就2025年度维修改造项目申报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要求
1.各有关二级单位在申报维修改造项目(含自筹经费项目)时,须对各单位的基础设施现状进行认真调查和分析,掌握现有基础设施存在的主要问题,按照“区分轻重缓急,确保正常运转,消除安全隐患,提高投资效益”的原则,既着眼长远,又立足现实,进行合理申报。
2.请各有关二级单位严格按照《湖南师范大学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》(附件1)及《湖南师范大学关于学校房屋及基础设施维修管理暂行规定》(校行发后勤字〔2008〕1号)(附件2)的要求,申报工程造价在2万元以上的维修改造项目。
二、时间安排
1.维修改造项目申报时间流程
各二级单位申报完成后,由我处汇总,并根据各单位申报计划于11月份-12月份会同财务处、审计处、房地产管理处等职能部门现场踏勘,统筹考虑,初步拟定2025年度维修改造计划上报学校,由校长办公会议审定。
2.本次申报截止时间:2024年 11月22日
联系人:邓圣恩
联系电话: 15111286912
交表地点:后勤管理处二楼计划审核科
三、注意事项
1.各二级单位先通过财务处网站“财务智慧管理平台”-“预算管理”-“项目库管理”进行项目申报入库,并在“项目库审核”进行管理部门自审。
2.申报专项维修改造项目需填写《湖南师范大学专项维修改造申报表》(附件3);申报自筹维修改造项目需填写《湖南师范大学自筹维修改造申报表》(附件4),均一事一表。维修经费在2万元以下的属零星维修,不属此次申报范围。(注意:自筹经费项目在学校校长办公会议通过之后,请先将对应项目经费转至校财务处基建财务科的相关账户)
3.每张申报表须由单位负责人签字,加盖单位公章后交我处,同时请将相应的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724645565@qq.com。
4.项目库是学校编制年度财务预算的主要依据,学校将根据资金状况,从项目库中筛选并择优安排次年建设项目,应纳而未纳入项目库管理的项目原则上不安排专项资金预算。此外,2025年度的维修改造将严格按照学校批准的年度维修改造计划实施,原则上不接受增补的专项维修改造申请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1:《湖南师范大学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》
附件2:《湖南师范大学关于学校房屋及基础设施维修管理暂行规定》(校行发后勤字〔2008〕1号)
附件3:湖南师范大学专项维修改造申报表
附件4:湖南师范大学自筹维修改造申报表
后勤管理处(后勤集团)
2024年10月0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