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做好2022年度维修改造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

2021-10-22    点击数:


各相关二级单位:

为做好2022年度学校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工作,提高学校基础设施维修改造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,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制度,现就2022年度维修改造项目申报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要求

1.各有关二级单位在申报维修改造项目(含自筹经费项目)时,须对各单位的基础设施现状进行认真调查和分析,掌握现有基础设施存在的主要问题,按照“区分轻重缓急,确保正常运转,消除安全隐患,提高投资效益”的原则,既着眼长远,又立足现实,进行合理申报。

2.请各有关二级单位严格按照《湖南师范大学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》(附件3)及《湖南师范大学关于学校房屋及基础设施维修管理暂行规定》(校行发后勤字〔2008〕1号)(附件4)的要求,申报工程造价在2万元以上的维修改造项目。

二、时间安排

1.维修改造项目申报时间流程

各二级单位申报完成后,由我处汇总,并根据各单位申报计划于11月份-12月份会同财务处、审计处、房地产管理处等职能部门现场踏勘,统筹考虑,初步拟定2022年维修改造计划上报学校,由校长办公会议审定。

2.本次申报截止时间:2021年 11月10日

联系人:邓圣恩 联系电话: 15111286912

交表地点:后勤管理处二楼计划审核科

三、注意事项

1.各二级单位先通过“财务智慧管理平台”-“预算管理”-“项目库管理”进行项目申报入库。

2.申报专项维修改造项目在入库同时需填写《湖南师范大学专项维修改造申报表》(附件1);申报自筹维修改造项目在入库同时需填写《湖南师范大学自筹维修改造申报表》(附件2),均一事一表。维修经费在2万元以下的属零星维修,不属此次申报范围。(注意:自筹经费项目在学校校长办公会议通过之后,请先将对应项目经费转至校财务处基建财务科的相关账户)

3.每张申报表须由单位负责人签字,加盖单位公章后交我处,同时请将相应的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724645565@qq.com

4.项目库是学校编制年度财务预算的主要依据,学校将根据资金状况,从项目库中筛选并择优安排次年建设项目,应纳而未纳入项目库管理的项目原则上不安排专项资金预算。此外,2022年度的维修改造将严格执行学校批准的维修改造计划实施,原则上不接受增补的专项维修改造申请。

特此通知。

附件1:湖南师范大学专项维修改造申报表

附件2:湖南师范大学自筹维修改造申报表

附件3:《湖南师范大学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》

附件4:《湖南师范大学关于学校房屋及基础设施维修管理暂行规定》(校行发后勤字〔2008〕1号)

附件5:2020年度 XX院日常零星维修自筹项目汇总表

后勤管理处(后勤集团)

2021年10月22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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