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相关二级单位:
为扎实推进我校2027年度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工作,切实提升基础设施维修改造专项资金使用效能,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管理制度,现就2027年度专项维修改造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工作要求
(一)全面摸排现状,科学谋划项目。各二级单位申报专项维修改造项目或自筹维修改造项目前,须全面排查梳理本单位基础设施运行现状,摸清现存突出问题。遵循“区分轻重缓急、保障运行需要、消除安全隐患、提升投资效益”的原则,统筹兼顾长远发展与现实需求,务实合理组织项目申报。
(二)严守制度规范,把控申报门槛。请严格遵照《湖南师范大学关于学校房屋及基础设施维修管理暂行规定》(校行发后勤字〔2008〕1号)(附件4)相关规定,仅申报工程造价2万元以上的维修改造项目。
二、工作时间及报送方式
(一)整体工作流程
各二级单位完成项目申报后报送后勤管理处汇总。2026年12月份,后勤管理处会同财务处、审计处、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等职能部门组织现场踏勘,对申报项目综合统筹,初步拟定2027年度专项维修改造计划,按程序报请校长办公会议审议审定。
(二)申报截止时间
本次项目申报截止时间:2026年11月30日。
(三)对接联系人及报送地点
联系人:孙净
联系电话:17708498860(微信同号)
纸质材料与电子材料须同步报送。纸质材料报送至后勤管理处二楼204办公室;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:624130748@qq.com,也可添加上述微信号报送。
注意:所有申报表须经本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方可报送。
三、有关注意事项
规范填报申报表,区分项目类型。申报专项维修改造项目,填报《湖南师范大学专项维修改造申报表》(附件1);申报自筹经费维修改造项目,填报《湖南师范大学自筹维修改造申报表》(附件2),实行一事一表。工程造价2万元以下项目属于零星维修,不在本次申报范围。
特此通知。
后勤管理处
2026年10月26日
附件1:湖南师范大学专项维修改造申报表
附件2:湖南师范大学自筹维修改造申报表
附件3:《湖南师范大学关于学校房屋及基础设施维修管理暂行规定》(校行发后勤字〔2008〕1号)